◎西嫩娃爾
諮詢室走進一對中年夫婦,先生在前,太太隨後,就定位。先生慢條斯里地訴說著他的問題:友人A邀約投資,成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,各出資500萬元,雙方言明,董事長輪流當,不擔任董事長的一方,就擔任監察人。開始幾年,A履行約定,雙方相安無事。惟自去年開始,輪到A任職董事長,負責公司營運,卻拒不提供公司帳冊給監察人。因同業間傳出風聲,A同時成立並投資多家公司,另有其他負債,致個人財務有週轉不靈之疑慮,故前來法律諮詢,問問該怎麼辦?500萬元的出資拿得回來嗎?
個人當下,一時之間心中浮起大問號?有沒有聽錯啊?這可是行政機關的法律諮詢場合,500萬元對小老百姓而言,可不是一筆小數目,至少對一名朝九晚五的小資族而言,可得工作數年方能累積此筆財富。既然,有錢投資開公司,怎麼沒有付費的法律顧問可供諮詢?除了產業的服務與技術之外,會計與法律,應是企業營運不可或缺的核心項目,如此專業的項目,在投資之前,難道無須審慎地找專業人士評估嗎?雖說法律諮詢場合,不限定服務對象是「普通老百姓」、「無資力者」或是「老闆」,但如今眼前的這位當事人出現在此場合,當下的確顛覆個人的既有印象。
好吧!來者為客,還是言歸正傳,解答眼前的問題。個人就公司法及其他法律的規定,向眼前這對夫婦當事人說明。話還沒有講完,一旁的太太,即以急躁的口氣,打斷個人的回答。直直「逼」問,到底錢是否可以拿回來?還連珠炮式地問了一連串問題。當下被打斷說明的我,心情的不悅,可想而知。此外,太太的強勢發言,咄咄逼人的口氣,也令人反感。又不是我欠妳錢,也不是我坑了妳的投資,怎麼還一付如此地不客氣。
在法律諮詢服務的場合遇到上開情事,所在多有,相信每位從事法律服務的律師們並不陌生。個人初遇,難免心有不平,幾次經驗後,為了從那生氣的情境中脫離,轉念而思,當事人心急,500萬可不是一筆小數目,投資遇人不淑,已是災難一椿,如今可能得付出時間、精力成本與相對人對簿公堂,方能取回投資款。因此前來諮詢的當事人,無形中難免將生氣之情,表露於當下。如此轉念,也令自己為眼前的當事人興起同情之情。然而,個人卻非以德報怨的信徒,既然眼前的當事人如此地不客氣,燒熄了個人當下的古道熱腸,如今也只能冷冷地回應,依法律規定,妳可以主張什麼,談不攏就去告對方吧。除了訴訟之外,有無其他較佳之法?抱歉,當下已沒有熱情想出較佳方法回答了。